典型案例② 收集餐饮食物平安
发布时间:
2026-03-25 05:39
为深切贯彻习总关于食物平安的主要阐述,严酷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淮安市市场监管系统纵深推进收集餐饮食物平安问题专项整治工做,峻厉冲击“鬼魂外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牢食物平安防地。为充实阐扬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感化,现发布一批违型案例。
【典型意义】本案中,当事人操纵外卖平台将鸡肉串虚假宣传为猪骨肉发卖,不只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允买卖权,也了收集餐饮市场的诚信。市场监管部分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对规范外卖平台运营次序、净化收集消费具有积极意义。
【典型意义】健康证明是守护“舌尖上的平安”的一道主要防地,接触间接入口食物的从业人员必需持无效期内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这是防备流行症通过食物、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环节行动。市场监管部分依法查处,督促收集餐饮运营者要严酷落实从体义务,规范从业人员健康办理。
【根基案情】2026年1月7日,淮安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赞扬举报线索,对淮安区某烘焙店开展监视查抄,发觉当事人线下门店处于破产形态,门头牌及店内设备均已拆除,但其运营的某收集平台店肆仍处于停业形态,可一般接单。经查,2025年12月,当事报酬降低运营成本,将线下门店关停,但仍通过收集平台店肆接单,接单后委托给其他有天分的烘焙店制做并发货。当事人的行为,形成入网餐饮办事供给者将订单委托其他食物运营者加工制做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属初度违法,违法行为轻细,2026年1月13日,淮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收集餐饮办事食物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的相关,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关停收集外卖店肆,并处的行政惩罚。
【根基案情】2026年2月13日,盱眙县市场监管局对盱眙县某生煎包店开展监视查抄,发觉当事人通过收集平台和实体店开展运营勾当时,有两名处置接触间接入口食物工做的人员无法供给无效期内健康证明。2026年2月13日,盱眙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的相关,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并处的行政惩罚。案发后,2名工做人员已取得健康证明。
【典型意义】本案当事人以“破产不断售”的体例,将收集订单转交其他店肆制做,不只完全割裂了收集公示消息取食物加工实体的联系,更让消费者无法逃溯食物的实正在来历,给食物平安埋下了现患。该案的查处,线上核查取线下查抄联动,压实收集餐饮办事供给者的从体义务,彰显了市场监管部分严查收集餐饮违法行为的果断决心。
【根基案情】2025年11月4日,洪泽区市场监管局正在查处洪泽区高良涧某食物店运营以鸡血假充鸭血的案件时,发觉洪泽区高良涧某餐厅曾从该食物店购进“鸭血”。经查,自2025年9月起至案发,当事人共购进“鸭血”350斤(约5桶),货值金额共计275元。当事人购进上述“鸭血”后,全数用于制做鸭血粉丝汤,通过收集平台和实体店进行发卖。当事人购进时,未检验供货者的食物运营许可证及产物及格证件。当事人的行为形成运营掺假鸭血和购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检验权利的违法行为。2026年2月2日,洪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的相关,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并处和罚款的行政惩罚。
【根基案情】2025年12月29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赞扬举报线索,对金湖某麻辣烫店开展监视查抄,发觉当事人正在某外卖平台店肆发卖标注为“骨肉相连”的产物,网页标注为“从料:猪骨肉”,现实产物的包拆袋上显示从料为“鸡肉、软骨”,不含猪肉成分。经查,当事人以30元/袋的价钱,从上逛供货商处购进预包拆鸡肉肉串产物“骨肉大串”,正在某外卖平台以4。5元/串的价钱对外发卖。因当事人未成立购销台账,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无法计较。当事人的行为形成了以鸡肉假充猪肉欺诈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2026年2月3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消费者权益保》的相关,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并惩罚款的行政惩罚。